联系我们

电话:0513-87656965、87651391
传真:0513-87280200
联系人:朱先生
手机:13906275397
邮箱:rggss@163.com
地址:江苏省如皋市健康路1号(交通银行大厦)六楼

行业新闻
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》

更新时间:2015-05-15 15:10:11点击次数:3024次字号:T|T
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正式发布以来,实施已有3年的时间,总体运行情况良好。最近几年,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,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,我国审计实务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。为了与国际准则保持持续全面趋同,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,提高执业质量,维护社会公众利益,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。本次修订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,为便于征求意见,我会将分批陆续发布征求意见稿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
      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正式发布以来,实施已有3年的时间,总体运行情况良好。最近几年,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,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,我国审计实务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。为了与国际准则保持持续全面趋同,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,提高执业质量,维护社会公众利益,我会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。本次修订涉及38个审计准则项目,为便于征求意见,我会将分批陆续发布征求意见稿。


       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包括9个项目,分别是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——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——审计工作底稿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——计划审计工作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——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——审计证据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——外部函证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——分析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——利用内部审计师的工作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——利用专家的工作(征求意见稿)》,现予印发。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2010年1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。


联系人: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陈龙伟
电 话:010-88250206
传 真:010-88250066
电子邮件:standards@cicpa.org.cn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,邮编100039
附件链接地址:http://www.cicpa.org.cn/news/200912/t20091211_20349.htm
(编辑:gsadmin)